发布日期:2024-10-08 19:28 浏览次数:
河北省确定太行山燕山2035年森林覆盖率新目标太行山:提高到40%燕山:提高到55%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提出到2035年,太行山森林覆盖率将由目前的28.1%提高到40%,燕山森林覆盖率由45.7%提高到55%,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太行山、燕山分布在我省8个设区市的64个县(市、区),总面积10.9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8%。作为我省国土生态安全的主体,太行山、燕山既是京津冀区域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也是重要的林果产区和生态旅游区。决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推进绿化建设工作。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分区施治,科学制定绿化目标。
决定提出,规划编制应当坚持多规合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有效衔接,按时高质量完成《河北省国土绿化规划(2018-2035年)》确定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区施治,明确深山远山区、浅山丘陵区、近山平原区等不同区域的建设布局。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投入方式,破解资金不足瓶颈。决定提出将造林绿化和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优先给予奖励补助。
同时,鼓励拓展投融资渠道,从融资平台、信用贷款、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按照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原则,决定提出,要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优势骨干树种,巩固提高传统优势树种,加快发展区域特色树种,促进林果富民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和后期管护。社会力量实施造林绿化后优先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造林绿化成林后,可安排一定比例土地指标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发展林下经济等多种经营活动。
积极探索森林景观康养资源置换造林机制、政府购买式造林机制和林业碳汇交易模式等多种造林绿化新机制。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依法实行承包经营;承包方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造成林木、林地严重毁坏的,或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经营权。
决定强调,实行“造管一体”,解决“重造轻管”问题;根据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需要探索建立林长制试点;强化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处置,加强护林组织体系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巡护,统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控矿产资源开发,设置矿山开采严格控制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明确矿山企业和县级人民政府在矿山恢复治理中的责任。
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履行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义务。(记者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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